邹城2014造价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意见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16日

  19、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20、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职业院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呈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市管国有企业直接负责本企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推荐和呈报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未经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21、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办理。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参照高级要求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表格样式及有关信息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查询。

  四、严格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委会评审

  22、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应研究拟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评审会议召开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3、各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评审。

  24、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和各级呈报部门信息网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核准并行文公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