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10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201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应在福建省)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7月21日至8月12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需进行现场审核)。
1.新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201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打印《报名表》。
3.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报考并于2016年8月10日-12日携带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二)现场审核
新考生须于2016年8月11日-12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