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1日

  4.所在单位出具的《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报考简章中下载表格,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6.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有关申报材料及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三)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8月15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10月7日至10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今年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二)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   http://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http://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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