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201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