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辅导习题及答案(4)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19日

某施工合同约定如下:

1)合同工期为110天,工期奖罚均为3000元/天(已含税金)。

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量比清单量增减超过10%时,调整综合单价。

3)规费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4)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台班单价的50%,人员窝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经发包人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3-1所示。

2016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习题及答案4

工作B和I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只能顺序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业主要求调整设计方案,使工作C的持续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50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经承发包双方商定,使I工作持续时间缩短2天,增加赶工措施费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过程中,劳动力供应不足,使H工作拖延了5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天气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样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因事件1~事件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l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均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事件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事件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事件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参考解析【问题1参考答案】

首先,工作B和工作I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则应在节点3与节点5之间连一条虚箭线,判断关键线路:

线路1:A→B→D→G,105天

线路2:A→B→E→G,110天(关键线路)

线路3:A→B→E→H,90天

线路4:A→B→I,102天

线路5:A→C→F→I,103天

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这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c工作的TF=110-103=7(天),延误10天超过了其总时差,可以索赔工期3天。

理由说明:事件1发生后,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发生了变化:

线路l:A→B→D→G,105天

线路2:A→B→E→G,110天

线路3:A→B→E→H,90天

线路4:A→B→1,102天

线路5:A→C→F→1,113(103+10)天(关键线路)

此时,业主可顺延的合同工期为113天。

事件2不能提出赶工费用索赔,因为赶工是承包商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

但I工作赶工2天后,线路时间有了变化:

线路1:A→B→D→G,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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