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考试重点提示:第六章课程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8日

第六章 课程

  重点提示
  统观近几年全国各省的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考试,本章的内容多以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出现,而论述题很少见。本章的考查重点是:
  (1)制约课程的因素。
  (2)课程评价的模式和方法。
  (3)课程的基本结构。
  (4)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
  考纲链接
  1.把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门术语,始于英国教育家斯宾塞。
  2.课程,指课业及其进程;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的总和。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
  3.课程类型的划分:(1)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2)根据课程任务分基础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3)根据课程的组织核心分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4)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4.制约课程的基本因素。制约课程的三大因素是社会、知识和儿童。
  (1)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3)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
  (4)课程理论。
  5.近代以来几种有影响的课程理论:(1)形式教育论与实质教育论。①偏重知识还是偏重能力;②哲学认识上是唯理论或经验论;③心理学理论基础上是官能心理学还是联想心理学。(2)学科中心论与儿童中心论。①学科中心论的出发点是学科本身,以学科教学为中心,关心的是知识的传递,强调知识的系统,而相对忽视儿童兴趣及儿童心理发展逻辑。②儿童中心论出发点是儿童,主张按照儿童需要、兴趣、能力及经验来设计课程,提倡活动课程、经验课程。
  6.课程的内容:课程设计、课程目标、课程评价、课程实施。
  7.课程目标:(1)教育目的。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
  (2)培养目标。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
  (3)课程目标。一定教育阶段的学校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4)教学目标。是师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结果。
  8.课程目标的依据:对学生的研究;对社会的研究;对学科的研究。
  9.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合目的性;合科学性;合发展性。
  10.课程实施的结构:
  (1)安排课程表。整体性原则;迁移性原则;生理适宜原则。
  (2)分析教学任务。
  (3)研究学生的学习特点。
  (4)选择并确定教学模式。
  (5)规划教学单元和课时。
  (6)组织教学活动。
  (7)评价教学活动的过程与结果。
  11.影响课程实施的因素:课程计划本身的特点;教师的特征;学校的特点;校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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