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考试重点提示:第四章教育目的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8日

  7.当前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3)培养现代人的品质,独立个性和创新精神。
  8.素质教育:(1)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2)是全面发展的教育。(3)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4)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9.普通中小学(包括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它的任务是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
  1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强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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