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统考笔试现场确认流程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4日

   3.2.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3、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3.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3.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4、海南
  4.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2、本人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3、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须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
  4.5、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出具本人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湖北(未具体说明)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6、河北(未具体说明)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
  二、照片、信息校对和缴费(具体流程如下图)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
  2、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他人不得代替。
  3、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费及未上交确认签字报名信息表的报名信息无效,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点仅负责报名审核事宜,考试地点请在准考证上查询。
  5、为避免拥堵,请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审核。
  6、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查并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笔试报名成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有关考点院校采用教师资格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于开考前一周登陆www.ntce.com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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