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文件中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内涵或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第二,它们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这一表述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2)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4)要求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教育与政治经济的关系
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是相互制约的关系,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而教育又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和作用。
(一)、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性质,即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的思想政治方向和为谁服务的问题,并非决定教育的一切。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领导权
在人类社会中,谁掌握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谁掌握了国家政权,谁就能够控制精神产品的生产,谁就能控制学校教育的领导权,并且通过对教育方针政策的颁布、教育目的的制定、教育经费的分配、教育内容特别是意识形态教育内容的规定、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任命聘用等实现对教育领导权的控制。
2.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受教育权
一个国家设立怎样的教育制度,接受什么样的教育,进入不同教育系列的标准怎样确定,基本上都是由其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的。
3.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目的的性质和思想道德的内容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特别是培养出来的人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政治方向和思想意识倾向.则是由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的。国家的这种要求通过制定教育目的、规定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考试评价手段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