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研人员在全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中的引领、指导和服务作用,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8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陕西省内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拼搏奉献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行动,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引领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
4、具有显著的教科研成绩。教学研究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能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近三年来,主持1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已结题),两篇及以上教学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CN或ISSN)上发表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所报岗位学科与所教科目一致,取得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在高中任教六年(含六年)以上,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女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区域本学科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西安市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教学能手、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方法步骤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碑林信息网(www.beili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2日(截止6月22日中午12:00)。
2、地点:碑林区教育局(西安市卫华巷15号)三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2)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