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2013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8日

(3)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发表的论著原件及论著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5)多媒体技术运用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个人近三年教学及研修工作总结一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以及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分类装订并附目录。

报名者需携带以上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审,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

(三)业务考核

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面试采取撰写教学设计、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步骤为:

1、抽取顺序签:所有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6月29日上午7:30前到达考核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按照学科抽取顺序签。

2、教学设计:(满分100分)

8:00—8:45在指定教室根据规定内容撰写一篇教学设计。

3、说课答辩:9:00—结束(满分100分)

(1)准备: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应聘人员按照顺序号抽取说课课题,在各自备课室准备说课稿,时间为30分钟。

(2)说课:应聘人员在说课教室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包括说教材、说教法学法、说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

(3)答辩:应聘人员现场抽2道题,逐题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撰写教学设计×20%+说课答辩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体验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作风纪律、工作态度、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从同岗位参加业务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碑林信息网的相关公告。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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