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先队的性质:
(1)群众性和先进性的统一;(2)服务性和社会性的统一;(3)服务性与自主性的统一。
3、少先队的基本任务:队章规定的任务(略),新时期党赋予少先队新的职能和使命:一是团结教育,二是代表参与,三是服务保护。团中央将“竭诚为少年儿童服务”作为新时期少先队工作得出发点和落脚点。
4、少先队的组织:共青团受党的委托直接领导少先队。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在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少先队基层组织一般建立在初中和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大队、中队、小队。“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是少先队组织工作的方针。
领会和运用:
1、少先队活动的基本内容
(1)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2)劳动教育;(3)科学教育。(4)体育和美育活动。
2、少先队活动的基本形式:
(1)队会,分为大队会、中队会、小队会。(2)礼仪活动,指少先队的礼节和仪式;(3)阵地活动,是少先队大队或中队运用自己建设的专门阵地开展的经常性活动。(4)参观、访问、旅行及各种社会实践;(5)夏(冬)令营活动。
3、辅导少先队开展活动的基本原则:
(1)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2)自主性与指导性结合的原则。如果说少先队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那么自主性则是少先队活动的生命线。(3)实践性与创造性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