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应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不予调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近期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被聘用后,按遴选岗位等级予以聘任。待高等级岗位出现空缺后,再按程序竞聘上岗。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9—3328052、3265473(广元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39—3261524(广元市教育局监察室)
广元市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