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面试:专业面试采取上微型课(或面向学生上课)和答辩的办法进行,专家考核组对专业面试人选的微型课(或面向学生的上课)和答辩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专业面试时间由选调学校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人选:专业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学校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选调人数等额的体检人选(若专业面试成绩并列,则参考获奖、赛课获奖层次的高低取舍,若获奖层次相同,则参照骨干教师级别高低取舍),报教体局人事股接受区人社局、教体局审核。若应聘同一岗位的专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8月18日在报考学校、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教育信息网www.fcedu.net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交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36899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按规定调阅体检合格者的档案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和综合考核。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教育信息www.fcedu.net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空额,按照该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调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选调人员须在2013年8月28日前到选调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