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2月10日至3月5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27日

延市教人〔2014〕3号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三)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1)。(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为延安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在延就业人员(与延安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
  (五)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驻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组织宣传。2014年1月15日至2月9日,各县区教育局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广泛了解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
  2.报名及资格初审。2月10日至3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县区教育局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月1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须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见附件2)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3.培训与考试。3月中旬至4月中旬,市教育局委托陕西电大延安分校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具体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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