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地点: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安排:见附件3。
3.成绩公布。5月中旬起,考生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另行安排,考前铜川教育网上将发布相关信息。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六、有关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铜川职业技术学院要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落实专门机构与人员,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报名、培训等相关工作。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必须坚持属地化原则,并确保学用一致。按省上要求,驻陕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向属地教育局提交申请。非因特殊情况,驻陕高校不得拒绝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
(三)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凡取得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四)关于教育部试点省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问题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问题,请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