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安排2015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补考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吕梁市,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市教育体育局不组织统一征订
三、考试具体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2月9日至2月11日。
2、报名地点:
2015年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报名。
(二)报名携带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户口薄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
4、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和《单科合格证书》同一资格种类(如:幼儿资格种类)的另一科。
5、报名、笔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