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根据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2013年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鲁教师发〔2015〕6 号文件规定:聊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但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的人员,请到东昌府区教育局进行申请。
四、认定程序
(一)组织体检。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第五章第15条第三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将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相应认定机构。
(四)组织认定。由认定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五)证书发放。请在7月20日后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咨询电话:8902316
五.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体检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
地点:东昌府区人民医院聊城大学院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咨询电话:8506663
教师资格申请人自行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打印《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贴好一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或复查。体检时需空腹,到指定医院后自行缴费,凭缴费单据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一楼导医台,自行带走者体检无效。
2.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 7月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