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8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认定机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解释工作,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高校优秀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

  (二)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工作,对免试申请教师资格的毕业生信息要逐一审查,严格把关;要如实为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驻地认定机构完成本校符合免试条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四)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审核、确认、编号和数据上传下载等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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