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31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全省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5日开始至7月29日截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6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员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各有关院校(指2016年有应届师范毕业生的院校,下同)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与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持联系,并做好校内有关院(系)的衔接、宣传及申请人员的申报、注册等组织工作。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相应认定权限,及时与所在地有关院校进行工作对接,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现场确认申请人员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范围办理,不得逾期和超范围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权限分别为: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的其它教师资格的认定。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关院校要充分沟通协商,按照全省认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申请人登记报名、体检、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认定的时间。

  (一)宣传阶段(4月5日至4月8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关院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络等途径,发布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登记和申报计划阶段(4月11日至5月6日)

  1、4月11日至4月15日,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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