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5日

  (十)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n)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事宜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已参加201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必在报名系统中重新注册。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号码变更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

莱芜市2013年教师资格面试(国考) 现场确认点安排    

  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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