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9日

  (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材料审查。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交到相应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时间。

  (四)资格认定。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申报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2013年起,我省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师范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政策有所调整,各市要认真学习掌握改革政策,制定本市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及工作安排(包括咨询电话和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的要求),并及时对外公布。工作安排于5月28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3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7月15日,其中网络报名开通时间为6日1日-7月10日。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该时间段内完成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上传下载工作,确保在离校前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数据由省教育厅提供,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分发,各市可及时与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吕玉明,联系电话:0531-86100076。

  (四)有关学校要向本校师范类毕业生广泛宣传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与驻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调配合,认真组织本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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