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青海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暂不举行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6日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三)、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交给当地招考办初审,将符合条件者集中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

  (二) 、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条件

  1、 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2、 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

  3、 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

  六、 考试办法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协作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形式。各门课程的命题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主要范围。

  (二)、考生每及格一门发给单科合格证,不及格的课程下次再考,直至及格为止。

  (三)、自学考试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上半年申请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5月20日至5月31日把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不收)和规定的材料交省自考办审查,过期延至下次办理;下半年申请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11月20日至11月30日把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不收)和规定的材料交省自考办审查,过期延至下次办理。

  (四)、根据青考委办[2014]4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14年1月10日起,凡具备本科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唯一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认证专科学历。未经通过认证的专科学历证书,不能做为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前置学历证明,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认证。

  七、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接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即将实行全国统考,2015年上半年“两学”考试暂不举行。下半年考试请广大考生关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通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