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场环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加强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一是要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0〕209号)要求,考试中要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考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考试理念,真正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意识,创造和谐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二是要严格按照《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手册》和《监考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实施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三是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要把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考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考前要切实做好监考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考试业务培训,要明确参加教育考试监考工作是教 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履行好职责,真正负起监考职责。对考试期间监考工作不负责任的教师、工作人员应坚决予以撤换,造成后果的要依照教育部3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四是要狠抓考务工作中各环节的过程管理。要加大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五是要净化考场环境,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各考点要使用探测仪和安检门等现代化设备,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进入考场进行检查,严禁监考教师和考生携带通讯工具、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物品要统一存放。要坚决杜绝考生和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将试卷、答卷内容拍照进行传递信息或上传网上的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泄露国家机密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六是所有考场都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考务指挥平台监督巡查组,发挥考务指挥平台监督巡查作用。人防和机防相结合,加大考试巡视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应急预案
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强化考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提高警惕,以积极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