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次招聘采取试报名的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如30%以上的科目未能按2:1的比例报满,则另行安排招聘时间。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应聘高中教师只采取试讲一种形式进行,应聘小学、幼儿教师采取笔试、试讲两种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小学、幼儿教师应具备的相应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招聘计划以1:2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本岗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教学技能等。
3、根据试讲成绩,中小学、幼儿教师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和公示后方可正式聘用。如因放弃或条件不符等原因造成空缺,一律不补。
五、资格审查
由人社局、教育局、社会代表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进行审查。
六、聘用待遇
1、凡被招聘的小学、高中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期满后经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入编手续,编制部门予以列编。
2、幼儿教师招录后,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进行重新聘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晋级以及在职教师相同的待遇,“五险一金”参照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缴费办法执行。
3、招聘的小学教师12名,聘用前需填写农村学校工作志愿表,一经录用,5年内不予调离农村学校教学岗位。
4、凡被招聘的教师,需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被聘用者在我县服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10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调出。
七、2014年9月26日—27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2208689
0478--2208677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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