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11日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教体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我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凡是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户籍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31日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11月7日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测试时间:11月15日—16日
  4.发证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报。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选择乌海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需保存报名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备日后查询。
  2.申请人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将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连同原件及材料目录单装入透明资料袋,于11月3日--7日到滨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体育中心北)进行现场确认,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届时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及咨询服务。
  申请人提供材料目录单:
  (1)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成绩登记表,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盖章有效。
  (4)由樱花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6)户籍不在乌海的,须提供所在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和年度教学业务档案。
  (7)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与上传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电子版照片(114×156像素)为同一底版。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为单位报送的,需将照片排列好贴在A4纸上,并在照片下注明单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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