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1月19日
内蒙古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2013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3年5月11日进行。现将2013年该项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2、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照相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30日。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发文《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2008]57号)要求,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确认。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3年4月30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一)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操作流程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二)执行。

  四、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1、2013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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