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0日

  4.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含报名号等申报的核心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2份)”,以及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见附件三)。其中: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5.报名结束以后,请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

  1.苏州市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13日;

  2.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教育局(公园路198号)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含报名号等申报的核心信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本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2门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

  (7)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即原苏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地点:苏州市广济路242号);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10)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学校提供的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11)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由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