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汉寿籍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请到汉寿县妇幼保健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须按《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承担体检的医院要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受检人员作出体格检查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春季:4月15日—4月30日,秋季10月15日—10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空腹体检。
五、思想品德鉴定
要认真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实做出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认真审核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情况,切实把好思想品行审查关。
六、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我省今年各类教师资格申请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汉寿籍申请高中(中专)的认定机构为常德教育局,初中及以下的为汉寿县教育局。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为:
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汉寿籍申请初中及以下请到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由,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