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2月14日

鄂综考〔2011〕31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定于12月24-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及考点设置

  1. 本次试点,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承担,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及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要根据报考面试的考生人数合理设置考点。并将设置面试考点(包括考生办理现场确认、缴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等信息内容于12月8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2. 每个市(州)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各为一个考区,在考区内设置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面试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符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中的相应条件。

  3. 各市(州)考区须成立以当地教育局、考试机构和考点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面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华中师范大学考区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教育学院领导为成员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考区的各项面试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1.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2.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且已经办理免考科目的考生,除免考科目外其余科目都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3. 2011年上半年(包含上半年)以前参加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报考流程如下:登录www.ntce.cn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然后持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次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具体流程及咨询电话见www.hbea.edu.cn或者www.ntce.cn。

  三、考点布置

  1. 考场布置: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侯考室、备课室和考室组成。侯考室需配备1名监考教师,备课室需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

  2. 考场计算机配置:备课室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考室需配备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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