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2月14日

  3. 面试期间,考场所需物品由考点统一配置。

  四、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 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9. 参考资料: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10. 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11. 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12. 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13. 信息查询: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五、面试考官安排

  1. 面试考官的选聘

  面试考官由各考区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并将教师信息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汇总,并导入考务管理系统。

  2. 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组长1名,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3. 面试考官的培训(包含面试测评软件的培训)

  各考区在要在考前对所有考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考官证,考试期间持考官证上岗。

  4. 面试期间考官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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