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遵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19日

  7.各县、区(市)认定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提前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体检时间,但应在通知(公告)中预先告知当事人。
  8.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务必于2015年5月31日前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遵义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三、认定阶段(2015年6月1日-7月5日)
  1.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5‟58号)文件的总体安排,全省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5年7月10日前结束。请各县、区(市)教育局认真组织好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日,复查结束后将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2015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具体的测试工作安排。(网址:http://www.zyiedu.cn/ )
  4.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时间原则上定为2015年6月27-28日(非国考人员)。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22日查询“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 -“2015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zyiedu.cn/)
  5.取得国考合格证书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在非国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完成后,与非国考人员一起编号并以县为单位统一发放。
  四、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1.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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