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遵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19日

  支持工作。
  6.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分别设在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网上申报分别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遵义师范学院(师范教育类)或遵义医学院(师范教育类)确认点,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7.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网上申报进入“遵义高校非师范应届本科”申报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现场确认点分别设在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和遵义医学院教务处。
  8.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9.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四《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5年5月11日—5月25日)
  1.各县、区(市)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各县、区(市)教育局应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3.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
  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4.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由本校相关院(系)党组织完成。
  5.申请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6.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体检工作由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遵义医学院教务处组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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