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3日

  1、贵州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贵州的外地户籍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当事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非贵州户籍但在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研究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户籍在贵州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研究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六、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14年10月27日-11月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1日后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传真至0851-5959665、5952119),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并经本人签字。

  八、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九、其他说明

  (一)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有关笔试报考事宜请咨询各报名确认点或省招生考试院;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电话:0851-6700608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注: 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咨询信箱:www.gzszk.com 院长信箱栏目

  附:2014年下半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确认点一览表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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