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2013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16日

  3.各县(区、市)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区、市)教育局公章。

  七、体检时间

  按照时间安排,具体由各现场确认点确认后,通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要按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统一体检。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3年6月10日-6月28日将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名单等有关事宜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fjzzjy.gov.cn)公布,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九、认定发放证书时间

  2013年6月20日-7月18日,具体请留意漳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十、工作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3〕19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强化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认真组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的考察工作。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的,应予收缴并报我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二)对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各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师院应在资格审查同意的基础上,必须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花名册和汇总表(表样另发)的数据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hyq2053613@126.com,联系电话:2049137),以便组织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三)为确保认定工作按时完成,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证书编号、打印工作。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漳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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