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团市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附件1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招聘部门+专业(方向)命名发邮cqqn2014@163.com。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8日下午17:00时止。
(二)资格审查及办理准考证
1.资格初审: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2.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4年 6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我院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党群工作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