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认定工作政策解答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8日

  过渡对象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不适用本过渡办法。
  17.持有改革前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前心理学)的合格成绩证书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证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不能转换。
  18.如何进一步查询有关政策与要求的详细内容?
  现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信息。有关我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工作和认定等信息将于2015年下半年纳入改革试点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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