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对象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不适用本过渡办法。
17.持有改革前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前心理学)的合格成绩证书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证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不能转换。
18.如何进一步查询有关政策与要求的详细内容? 现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信息。有关我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工作和认定等信息将于2015年下半年纳入改革试点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