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除高中在报名时已确定学校外,其余按所报学校类别(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分数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审批前(报到后一周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学段学科内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
(六)聘用
属当涂县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招聘学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书》,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凭《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人事代理期间不得流动,3年后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对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属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方式比照当涂县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20、6748031、6729709、6748030(县教育局人秘股)
0555—6826147(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六、其他
当涂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未尽事宜由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