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初中和小学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教案设计》,分值按2:6:2比例设置;高中、幼儿园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按1:2比例设置。
2.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撰写教案与上课形式(幼儿园在教案设计基础上考察其绘画、讲故事、弹唱等基本素质),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使用教材同前,自备)。现场撰写教案后抽签确定上课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对象:高中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幼儿园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高中和幼儿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初中和小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教案设计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