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建法规教材重点辅导—建筑法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2日

  总结: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拟建的工程属于违章建筑。

  (三)只要拆迁进度能够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就可以了。

  (四)只有确定了建筑施工企业,才具有了开工的可能。

  (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除了应当"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进一步规定了"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七)这是预防拖欠工程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基本经济保障。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涵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八)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都将被责令改正,也就是申请施工许可证;不符合开工条件的,都要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就不需要停工和也不可以处罚。

  三、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 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 抢险救灾工程

  4) 临时性建筑(由于生命周期短)

  5) 军用房屋建筑

  6)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前提是已经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而不是施工许可证。不需要审请施工许可证的)

  四、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共9个月)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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