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验证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
(5)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省组织的资格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
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月6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1月8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建设局人事处联合审查。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六)
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4月11-1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104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