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28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市区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试时间

5月28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组织报名时将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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