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25日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8日、29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专业划定按照文件后专业对照表严格执行。以往如工程院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农学”、“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供课程设置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后学历的从前学历取得证书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但须提供前学历和相应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或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部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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