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第77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类 型 |
9月24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客观题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
9月25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客观题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主客观题混合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或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级别为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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