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6日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参加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三、考试组织

  (一)组织管理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6〕227号)的组织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名并在全省11个设区市设置考区,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名地市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

  )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平台),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承诺遵守报名协议,按照注册(登录)、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之前须仔细检查报考级别和科目,缴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使用网报平台必须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方可被网报平台识别并上传。

  网报注意事项: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应专业”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项目内的级别中选择“增报专业”。

  (三)时间安排

  网上公告:7月25日

  网上报名:7月27日至8月8日

  网上交费:7月27日至8月9日

  准考证打印:9月19日至9月22日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资格审核: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4日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现场资格审核: 2017年1月9日至1月16日(双休日除外)

  (四)考试收费

  因国家收费标准公布较晚,造成地方考试收费标准尚未核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的规定,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20元,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费用按照相邻省份每科50元标准收取,待今年收费标准核定完后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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