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1日9:00—
8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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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登记 | |
8月8日—8月12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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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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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
8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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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试卷预订 | |
9月19日9:00—
9月2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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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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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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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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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
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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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11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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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客观题成绩 | |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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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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