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须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有关考试名称、级级、专业代码及科目代码见附件4、附件5。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门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580号)的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5、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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