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工商管理预习知识(第二章考点十一)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8日
考点十一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特征

(i)它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
(2)我国《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资监管机构
(3)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资委批准

身份

(1)国资监管机构的委派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

 

组成

(1)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成员为3~13人

任期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例25·多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产生的形式包括(  )。
A.股东大会选举
B.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独立董事聘任
E.现任公司领导委派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两部分组成:国资监管机构的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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