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 ||||
| 
 性质  |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最高权力机构  | ||||
| 
 
 
 
 职权 
 
 
  |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1)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在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  
 
  | ||||
| 
 种类  | 
 首次会议  | 
 定期会议  | 
 临时会议  | 
 股东年会  | 
 临时会议  | |
| 
 
 
 
 
 
 召集  | 
 
 
 
 
 (1)公司成立后   |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 
 (1)在两次定期   | 
 
 
 我国《公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 
 
 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东提议  
  | 
 (1)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和主持   | ||||
| 
 
  | 
 普通决议  | 
 特别决议  | 
 普通决议  | 
 特别决议  | ||
| 
 (1)股东会就公   | 
 (1)股东会就公司重要事项所作的决议,通常需要以绝对多数表决权通过  |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  | |||
| 
 决议 
 
 
  | 
 的决议  
  | 
 (2)下列决议的形成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