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房地产》考试大纲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0日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体系;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策划;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争议的解决。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控制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控制的概念和内容;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的内涵和构成,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度控制的概念、范围和实施。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和程序;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的内容、方法。

八、房地产估价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的概念、原理,是否掌握不同估价方法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以及是否具有测算房地产价值和撰写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房地产估价概述

房地产估价的概念、主要原则和一般程序。

(二)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

市场法的概念、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比较基准、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房地产状况调整和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三)房地产估价的收益法

收益法的概念、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收益法的计算公式,净收益、报酬率的求取。

(四)房地产估价的成本法

成本法的概念、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成本法的基本公式,重新购建价格的概念和求取,建筑物折旧的求取。

(五)房地产估价的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的概念、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假设开发法的基本公式,现金流量折现法和传统方法的含义及区别;假设开发法计算中开发经营期、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扣除项目金额、折现率等的求取。

(六)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概念、形式和组成。

九、房地产市场营销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概念、特点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观念的演变,是否掌握市场营销有关理论、方法和房地产渠道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等,以及是否具有制订房地产市场营销方案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营销概述

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概念和特点;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社会营销观念等房地产开发经营观念的基本内容及其区别,现代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内容;房地产市场营销流程;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的概念,战术性的4Ps、6Ps、战略性的4Ps和11Ps的内容。

(二)房地产渠道策略

直接渠道、间接渠道和网络渠道等房地产销售渠道的优缺点;房地产销售渠道选择的原则和影响因素;商品房销售代理及其工作流程。

(三)房地产价格策略

房地产价格策略的概念和内容;房地产定价目标的概念和种类,房地产定价原则;房地产定价的基本方法;房地产项目定价的基本程序;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价格调整方法。

(四)房地产促销策略

房地产促销的概念和方式;房地产广告的概念和特点,房地产广告目标和预算,房地产广告基调的确定,房地产广告媒体及其选择,房地产广告效果评价,房地产广告管理;人员促销的概念、特点、管理和程序;营业推广的概念、方法,营业推广效果的评价方法;公共关系推广的概念、原则和作用,房地产公共关系促销活动的形式。

(五)房地产市场营销方案

房地产市场营销方案制订的步骤,房地产市场营销方案的框架。

十、物业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虿理解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等,是否掌握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具有测算物业服务费等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业主和业主大会

业主的概念、认定、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性质、筹备和成立,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及活动规则,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表决原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的关系。

(二)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的概念、制定,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临时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管理规约的概念、主要内容和法律效力。

(三)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特征、种类;物业服务企业的设立,资质管理和机构设置。

(四)物业管理招投标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概念、特点和原则;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招投标适用的法律法规。

(五)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主要内容、特征和种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六)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费的收费原则和定价形式;物业服务费的计费方式,包干制和酬金制的特点;物业服务费的构成;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和督促。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及交存主体、交存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原则、使用程序和使用禁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十一、房地产金融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房地产金融的概念、职能和特点,是否掌握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主要内容、个人住房贷款的种类及还款额等的计算,以及是否具有设计个人住房贷款方案、开发房地产抵押贷款咨询的能力。考试内容房地产金融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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